[发明专利]视频直播的监控方法及监控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0383885.7 | 申请日: | 2016-06-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872773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05 |
发明(设计)人: | 李跃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21/442 | 分类号: | H04N21/442;H04N21/47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11330 | 代理人: | 张筱宁 |
地址: | 100088 北京市西城区新***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视频直播的监控方法及视频直播的监控装置,该监控方法包括:以预定监控频率采集在预定时长内视频直播平台中视频观看用户的数量以及观看用户交互数据的数量;对视频观看用户的数量以及观看用户交互数据的数量进行分析处理,确定针对该视频直播平台的监控分析结果;判断监控分析结果是否满足预定的异常判断条件;以及若判断监控分析结果满足预定的异常判断条件,确定视频直播平台在预定时长内的直播视频存在非正常内容。上述技术方案通过分析视频平台中各类情况下的数据变化,从而达到迅速且及时地判断出视频直播平台在预定时长内的直播视频是否存在非正常内容的目的,为视频直播平台的健康合法的运行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直播 监控 方法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视频直播的监控方法,包括:以预定监控频率采集在预定时长内视频直播平台中视频观看用户的数量以及观看用户交互数据的数量;对所述视频观看用户的数量以及所述观看用户交互数据的数量进行分析处理,确定针对该视频直播平台的监控分析结果;判断所述监控分析结果是否满足预定的异常判断条件;以及若判断所述监控分析结果满足预定的异常判断条件,确定所述视频直播平台在所述预定时长内的直播视频存在非正常内容;其中,所述判断所述监控分析结果是否满足预定的异常判断条件,包括以下至少一项:判断在所述预定时长内视频直播平台中视频观看用户的增量是否超过视频观看用户增量阈值;判断在所述预定时长内视频直播平台中观看用户交互数据的增量是否超过观看用户交互数据增量阈值;判断在所述预定时长内视频直播平台中视频观看用户的数量是否超过视频观看用户数量阈值;判断在所述预定时长内视频直播平台中观看用户交互数据的数量是否超过观看用户交互数据数量阈值;判断在所述预定时长内视频直播平台中视频观看用户的增量与观看用户交互数据的增量的比值是否超过预定比例阈值区间。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610383885.7/,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