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能分解塑料无效
| 申请号: | 201510957066.4 | 申请日: | 2015-12-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189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23 |
| 发明(设计)人: | 王举;贾自琴;王梦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瑞研新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8L3/02 | 分类号: | C08L3/02;C08L77/00;C08L67/04;C08L97/02;C08K13/04;C08K7/04;C08K5/098;C08K5/07;C08K5/11;C08K5/544 |
| 代理公司: | 温州市品创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47 | 代理人: | 程春生 |
| 地址: | 241000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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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一种能分解塑料,所述能分解塑料的体积份组成如下:玉米淀粉微球40-60份、聚酰胺12-18份、聚羟基丁酸酯5-10份、无机纤维2-12份、硬脂酸锌0.8-2.4份、植物纤维1.2-3.6份、分离剂0.8-4.8份、光敏剂6-10份、塑化剂8-16份、偶联剂0.8-2.8份。本发明中添加了玉米淀粉纤维和植物纤维,均为能分解材料,而且选用苯甲酮、安息香二甲醚作为光敏剂,能有效提高降解效率,缩短降解时间。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分解 塑料 | ||
【主权项】:
一种能分解塑料,所述能分解塑料的体积份组成如下:玉米淀粉微球40‑60份、聚酰胺12‑18份、聚羟基丁酸酯5‑10份、无机纤维2‑12份、硬脂酸锌0.8‑2.4份、植物纤维1.2‑3.6份、分离剂0.8‑4.8份、光敏剂6‑10份、塑化剂8‑16份、偶联剂0.8‑2.8份,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物纤维的长度为4.5‑6.5μm,所述植物纤维选用棉花杆、花园中的落叶、植物;所述分离剂选用聚甲基丙烯酸钠、聚甲基丙烯酸铵、聚磷酸盐中的一种或几种;所述光敏剂选用苯甲酮、安息香二甲醚中的一种;所述塑化剂选用柠檬酸三丁酯、矿物油、乙酸三丁酯、尿素、甲酰胺中的任一种,所述偶联剂选用硅烷偶联剂,具体为型号为KH550、KH560、DL602、DL171中的一种或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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