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装置的材料和包括其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712981.7 | 申请日: | 2015-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4179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01 |
发明(设计)人: | 糸井裕亮;高田一范;松冈光进;上野雅嗣;坂本直也;中野裕美;赤司信隆;三宅秀夫;金秀兰;坂本亚沙美;渕胁纯太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333/76 | 分类号: | C07D333/76;C07D307/91;C09K11/06;H01L51/50;H01L51/54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 代理人: | 周丹;王珍仙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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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具有高发光效率和长寿命的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装置的材料以及包括其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所述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装置的材料由下列式1表示。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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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有机 电致发光 装置 材料 包括 | ||
【主权项】:
1.一种由式5表示的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装置的材料:式5
其中在式5中,X2为O或S;Ar5和Ar6各自独立地为取代的或未取代的具有用于形成环的6至30个碳原子的芳基、甲硅烷基、卤素原子、氘原子、氢原子、或取代的或未取代的具有用于形成环的10至30个碳原子的且包括氧原子或硫原子的二苯并杂环基团;L6为直接键联或为选自取代的或未取代的具有用于形成环的6至24个碳原子的亚芳基和甲硅烷基的二价基团,术语“取代的或未取代的”对应于:未取代的基团;被选自以下的至少一个取代基取代的基团:氘原子、卤素原子、氰基、硝基、氨基、氧化膦基团、甲硅烷基和硼基;或被通过连接选自氘原子、卤素原子、氰基、硝基、氨基、氧化膦基团、甲硅烷基和硼基中的两个或更多个取代基获得的取代基取代的基团;或者所述用于有机电致发光装置的材料由以下式中的一个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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