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消声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328926.8 | 申请日: | 2015-06-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48267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13 | 
| 发明(设计)人: | 闫洁;郑忠夏 | 申请(专利权)人: | 柳州利和排气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01N1/10 | 分类号: | F01N1/10 | 
| 代理公司: | 柳州市集智专利商标事务所45102 | 代理人: | 黄有斯 | 
| 地址: | 545006 广西壮族***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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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机动车消声器,涉及汽车消声器制造技术领域,包括设有进气管和出气管的壳体,所述壳体的内部空间由带孔的第一隔板和第二隔板沿进气方向分隔为第一腔室、第二腔室和第三腔室,所述进气管的末端封堵且依次穿过两块所述隔板伸入所述第三腔室内,所述进气管于所述第二腔室和所述第三腔室分别设有其上分布有多个通孔的带孔管段;所述出气管于所述第一腔室、所述第二腔室和所述第三腔室分别设有其上分布有多个通孔的带孔管段,所述出气管于所述第三腔室内的带孔管段外设有高频套管,在所述高频套管与所述出气管管壁之间设有吸音材料。较之现有技术,本发明可以解决现有消声器使用寿命短和生产成本高的问题。 |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消声器 | ||
【主权项】:
                一种机动车消声器,包括设有进气管(9)和出气管(5)的壳体,所述壳体的内部空间由带孔的第一隔板(3)和带孔的第二隔板(4)沿进气方向分隔为第一腔室(a)、第二腔室(b)和第三腔室(c),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9)的末端封堵且依次穿过两块所述隔板伸入所述第三腔室(c)内,所述进气管(9)于所述第二腔室(b)和所述第三腔室(c)分别设有其上分布多个通孔的带孔管段;所述出气管(5)于所述第一腔室(a)、所述第二腔室(b)和所述第三腔室(c)分别设有其上分布有多个通孔的带孔管段,所述出气管(5)于所述第三腔室(c)内的带孔管段外设有高频套管(6),在所述高频套管(6)与所述出气管(5)管壁之间设有吸音材料(8);所述进气管(9)于所述第三腔室(c)带孔管段上通孔的数量为所述第二腔室(b)带孔管段上通孔数量的4 倍~5倍;所述进气管(9)的两个带孔管段上通孔的等效面积之和为所述出气管(5)于所述第二腔室(b)带孔管段上通孔与所述第一隔板上孔的流通面积之和的1.8倍~2.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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