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社交平台的视频分享方法及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060093.1 | 申请日: | 2015-02-0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61057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9 |
| 发明(设计)人: | 任瑞;刘晔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258 | 分类号: | H04N21/258;H04N21/4788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68 | 代理人: | 王永文;刘文求 |
| 地址: | 518052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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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基于社交平台的视频分享方法及系统,其中,方法包括步骤:将智能电视的设备标识向社交平台进行注册,并与社交平台的用户标识进行绑定,然后将绑定关系存储在服务器;当用户需邀请好友观看电视节目时,通过社交平台将电视节目信息发送给好友;当好友接受用户的邀请时,将电视节目信息推送至好友的用户标识绑定的智能电视,以进行视频分享。本发明结合社交软件,利用智能电视的OTT功能,通过社交平台来发送视频观看邀请,并在好友接受邀请后,推送到好友绑定的智能电视上播放或者分享给社交平台的其他用户,通过本发明,智能电视上播放的视频可以在同一时间点进行分享,大大提高了其时效性。 1 | ||
| 搜索关键词: | 社交平台 智能电视 好友 视频分享 绑定 电视节目信息 用户标识 邀请 同一时间点 绑定关系 电视节目 设备标识 视频观看 播放 时效性 推送 服务器 存储 视频 发送 观看 | ||
【主权项】:
1.一种基于社交平台的视频分享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将智能电视的设备标识向社交平台进行注册,并与社交平台的用户标识进行绑定,然后将绑定关系存储在服务器;当用户需邀请好友观看电视节目时,通过社交平台将电视节目信息发送给好友;当好友接受用户的邀请时,将电视节目信息推送至好友的用户标识绑定的智能电视,以进行视频分享;所述当好友接受用户的邀请时,将电视节目信息推送至好友的用户标识绑定的智能电视,以进行视频分享的步骤具体包括:C1、当好友接受邀请时,服务器通过其用户标识来查询是否绑定智能电视,若是则进入步骤C2,否则提示未绑定设备;C2、根据电视节目信息判断播放时间是否在当前时间之后,若是则进入步骤C3,否则进入步骤C4;C3、在指定的播放时间进行播放;C4、判断当前时间和播放时间的时间差是否小于节目时间长度,若是则立即播放,否则该电视节目信息失效,并丢弃;所述当好友接受用户的邀请时,将电视节目信息推送至好友的用户标识绑定的智能电视,以进行视频分享的步骤之后还包括:当好友接受用户的邀请并观看电视节目时,则所有接受邀请并观看电视节目的好友处于同一虚拟房间内,同一虚拟房间内的用户可通过社交平台的输入实现弹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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