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地下气化装置以及煤炭气化系统和气化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634965.6 | 申请日: | 2014-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5383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09 |
发明(设计)人: | 贺岩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B43/295 | 分类号: | E21B43/295 |
代理公司: | 北京工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6 | 代理人: | 李韬 |
地址: | 065001 河北省廊坊市***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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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地下气化装置以及煤炭气化系统和气化方法,包括煤层垂直剖面上平行设置的进气井和出气井,所述进气井在煤层中设有进气输送段,所述出气井在煤层中设有出气输送段,所述进气输送段沿煤层的垂直方向设置于所述出气输送段的下方,所述煤层垂直剖面上还设有连通所述进气井和所述出气井的贯通井,所述贯通井上设有连通所述进气输送段末端和所述出气输送段末端的第三造斜段,所述第三造斜段与所述进气输送段形成的夹角呈钝角。对本发明所述进气井中高压注入气化剂时,所述煤层从下部开始燃烧,燃烧后的煤层掉落在所述进气输送段的前方,避免了煤层燃烧时形成的炙热煤层掉落在所述进气井上的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地下 气化 装置 以及 煤炭 系统 方法 | ||
【主权项】:
1.一种地下气化装置,包括煤层(2)垂直剖面上间隔设置的进气井(3)和出气井(4),所述进气井(3)在煤层中设有进气输送段(33),所述出气井(4)在煤层中设有出气输送段(43),所述进气输送段(33)沿煤层的垂直方向设置于所述出气输送段(43)的下方,其特征在于:所述煤层(2)垂直剖面上还设有连通所述进气井(3)和所述出气井(4)的贯通井(5),所述贯通井(5)上设有连通所述进气输送段(33)末端和所述出气输送段(43)末端的第三造斜段(52),所述第三造斜段(52)与所述进气输送段(33)形成的夹角呈钝角;所述钝角的取值范围为115度至13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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