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变应性鼻窦炎患者适用的牙膏无效
申请号: | 201410292490.7 | 申请日: | 2014-06-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0425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9-17 |
发明(设计)人: | 李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杰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11/00;A61P11/02;A61P37/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41200 安徽省芜湖市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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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变应性窦炎患者适用的牙膏,其牙膏膏体总组合物中包含有重量比为15%~35%的具有杀灭化脓性球菌、杆菌的药物成分,所述药物成分为地丁、羌活、良姜的提取物,所述牙膏膏体总组合物中,黄酮甙在牙膏膏体总组成物的重量百分比≥0.02%,二氢山芹醇在牙膏膏体总组成物的重量百分比≥0.03%,桂皮酸甲酯在牙膏膏体总组成物的重量百分比≥0.009%。本牙膏可以有效的杀灭口腔内鼻窦炎致病菌,防止口腔内致病菌感染鼻腔。 | ||
搜索关键词: | 变应性 鼻窦炎 患者 适用 牙膏 | ||
【主权项】:
一种变应性窦炎患者适用的牙膏,其特征在于:牙膏膏体总组合物中包含有重量比为15%~35%的具有杀灭化脓性球菌、杆菌的药物成分,所述药物成分为地丁、羌活、良姜的提取物,所述牙膏膏体总组合物中,黄酮甙在牙膏膏体总组成物的重量百分比≥0.02%,二氢山芹醇在牙膏膏体总组成物的重量百分比≥0.03%,桂皮酸甲酯在牙膏膏体总组成物的重量百分比≥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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