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防晃眼电子警察有效
| 申请号: | 201320688605.5 | 申请日: | 2013-11-04 |
| 公开(公告)号: | CN203535800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4-09 |
| 发明(设计)人: | 王培青;张晓慧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超清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分类号: | G08G1/01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31600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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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防晃眼电子警察,用于摄取机动车在红灯点亮时越过停车线时的信息,所述防晃眼电子警察包括:前摄像头和后摄像头,该前摄像头和该后摄像头分别悬挂于该停车线的前侧上方和后侧上方;前闪光灯和后闪光灯,该前闪光灯埋设于地面下位于该停车线的前方以和该前摄像头相配,该后闪光灯固定于该后摄像头上用于和该后摄像头相配;坑道,该坑道挖设于地面下且位于该停车线的前方,该前闪光灯位于该坑道内,且该坑道上部开口处设有钢化玻璃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较为安全。 | ||
| 搜索关键词: | 晃眼 电子警察 | ||
【主权项】:
防晃眼电子警察,用于摄取机动车(100)在红灯点亮时越过停车线(200)时的信息,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晃眼电子警察包括:———前摄像头(11)和后摄像头(12),该前摄像头(11)和该后摄像头(12)分别悬挂于该停车线(200)的前侧上方和后侧上方;———前闪光灯(21)和后闪光灯(22),该前闪光灯(21)埋设于地面下位于该停车线(200)的前方以和该前摄像头(11)相配,该后闪光灯(22)固定于该后摄像头(12)上用于和该后摄像头(12)相配;———坑道(30),该坑道(30)挖设于地面下且位于该停车线(200)的前方,该前闪光灯(21)位于该坑道(30)内,且该坑道(30)上部开口处设有钢化玻璃板(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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