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烟室机构的焚烧余热炉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77344.3 | 申请日: | 2013-02-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31629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8 |
发明(设计)人: | 陈惠娜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惠娜 |
主分类号: | F23G5/46 | 分类号: | F23G5/4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1201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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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焚烧余热炉,特别涉及一种带烟室机构的焚烧余热炉。包括锅炉本体,所述的锅炉本体的外侧壁设有与之相连通的烟道,所述的烟道与上烟室相连通,所述的上烟室与省煤器相连通,所述的省煤器与下烟室相连通,所述的下烟室中设有出烟口。带烟室机构的焚烧余热炉结构简单,提升工作效率。 | ||
搜索关键词: | 带烟室 机构 焚烧 余热 | ||
【主权项】:
一种带烟室机构的焚烧余热炉,其特征在于:包括锅炉本体(1),所述的锅炉本体(1)的外侧壁设有与之相连通的烟道(2),所述的烟道(2)与上烟室(3)相连通,所述的上烟室(3)与省煤器(4)相连通,所述的省煤器(4)与下烟室(5)相连通,所述的下烟室(5)中设有出烟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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