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45日龄至4月龄肉鸽饲养饲料无效
申请号: | 201310412820.7 | 申请日: | 2013-09-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43138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25 |
发明(设计)人: | 赵金宝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阳市翔邦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K1/18 | 分类号: | A23K1/18;A23K1/16;A23K1/14 |
代理公司: | 安阳市智浩专利代理事务所 41116 | 代理人: | 杨红军 |
地址: | 4551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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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布了一种45日龄至4月龄肉鸽饲养饲料,属于农业养殖领域。该饲料包括原粮,饲料中包括的原粮及其重量比为:玉米:50-55份,豌豆:18-25份,小麦:13-18份,高粱:13-18份,麦冬1-15份。采用本饲料配方生产的肉鸽,食用时使肉鸽具有特定的功能、效用和味道,有利于提高鸽子的附加值。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45 日龄至 月龄 肉鸽 饲养 饲料 | ||
【主权项】:
一种45日龄至4月龄肉鸽饲养饲料,包括原粮,其特征在于:饲料中包括的原粮及其重量比为:玉米:50‑55份,豌豆:18‑25份,小麦:13‑18份,高粱:13‑18份, 麦冬:1‑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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