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防除花生田杂草的除草剂无效
申请号: | 201310227085.2 | 申请日: | 2013-06-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299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02 |
发明(设计)人: | 严肃;王坤;杨宝香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嘉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43/60 | 分类号: | A01N43/60;A01P13/00;A01N43/50 |
代理公司: | 安徽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12 | 代理人: | 余成俊 |
地址: | 231470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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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防除花生田杂草的除草剂,其由精喹禾灵、甲氧咪草烟两种有效成分组成,喹禾灵和甲氧咪草烟的重量比例为1:(3-4)。本发明是一种对花生田所有杂草均具有效果的除草剂混合物,一次施药可控制花生田整个生育期的杂草生长,在推荐用量下使用,防效可达88%以上;且工艺流程简单,生产过程中无三废;能有效解决某些地区花生田杂草抗性高的问题,减少防治成本。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花生 杂草 除草剂 | ||
【主权项】:
一种用于防除花生田杂草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其各成分组成的重量百分比分别为:第一有效成分:精喹禾灵 5‑10%助剂1: 10‑15%载体1:二甲苯 80‑85%; 第二有效成分:甲氧咪草烟 20‑30% 助剂2: 5‑10%载体2:水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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