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长距离管道输煤不良地质段处理措施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73951.4 | 申请日: | 2013-05-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3374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07 |
发明(设计)人: | 张卫东;苏华;黎武;赵畅;卫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E21D9/00 | 分类号: | E21D9/00;E21D11/00;E21F16/0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30064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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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长距离管道输煤不良地质段处理措施。包括以下措施:1)断层破碎带处理措施。采取超前支护或注浆堵水等措施,及时施作初期支护和永久衬砌。超前支护可采用超前锚杆、超前小导管或小管棚+钢拱架等措施;2)突(涌)水事故处理措施。对可能发生突(涌)水现象的围岩地段,采取超前探孔的预报措施,进行超前注浆堵水加固。岩溶水排泄区,且距离其排泄口较近,采用排水措施处理。当隧道内喷射混凝土面渗水量较大,或有成股状涌水时,也可采取以排为主的技术措施。通过对不良地段的技术处理,不仅降低了施工过程中的难度,且提高了施工的速度和效率,保证了施工的顺利和后期项目运行的安全。 | ||
搜索关键词: | 长距离 管道 不良 地质 处理 措施 | ||
【主权项】:
一种长距离管道输煤不良地质段处理措施,其特征在于按下述步骤进行:(1)断层破碎带处理措施针对破碎带地质条件差,围岩开挖后容易造成隧道顶板、边墙出现坍塌、掉块、成洞条件差,自稳时间短,甚至冒顶等事故,设计考虑在开挖前进行超前探孔,查明断层带破碎带地质情况及地下水,根据查明后的地质条件、地下水情况,采取超前支护或注浆堵水等措施,及时施作初期支护和永久衬砌;超前支护可采用超前锚杆、超前小导管或小管棚+钢拱架等措施;(2)突(涌)水事故处理措施在隧道工程中,当隧道通过Ⅳ级、Ⅴ级围岩富水地段,如处理不当,极易发生突(涌)水事故。突(涌)水事故治理必须因地制宜,以排为主,堵排结合;首先施工中应根据隧道地质勘察报告,对可能发生突(涌)水现象的围岩地段,采取超前探孔的预报措施,进行超前注浆堵水加固;当隧道处于岩溶水排泄区,且距离其排泄口较近,采用排水措施处理;当隧道内喷射混凝土面渗水量较大,或有成股状涌水时,也可采取以排为主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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