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稀土在钢中的加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24916.3 | 申请日: | 2013-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0553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7 |
发明(设计)人: | 李峰;韩春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C7/00 | 分类号: | C21C7/00 |
代理公司: | 包头市专利事务所 15101 | 代理人: | 张少华 |
地址: | 01401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 | 国省代码: | 内蒙古;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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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稀土在钢中的加入方法,其特征是:将钢水中的全氧重量与钢水重量比控制在20×10-6以下,将钢水中的氮重量与钢水重量比控制在40×10-6~70×10-6之间,将稀土在精炼VD炉后的工位加入,加入量控制在0.002~0.005%(重量百分含量)的范围内。其优点在于:在洁净度较高的钢中加入较少量的稀土,既避免了稀土氧化物的生成,又提高了产品的性能。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稀土 中的 加入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稀土在钢中的加入方法,其特征是:将钢水中的全氧重量与钢水重量比控制在20×10‑6以下,将钢水中的氮重量与钢水重量比控制在40×10‑6~70×10‑6之间,将稀土在精炼VD炉后的工位加入,加入量控制在0.002~0.005%(重量百分含量)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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