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立交城市规划建设无效
申请号: | 201310006721.9 | 申请日: | 2013-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467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4-17 |
发明(设计)人: | 朱立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立新 |
主分类号: | E04H1/00 | 分类号: | E04H1/00;E01C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0009 浙江省杭***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现行的城市规划,加宽道路,大拆大建,却未能解决红绿灯交叉问题,所以是失败的。高架路桥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但是高架路扰民,建设过程中抗议不断。高层建筑结构上一般仅需要一层地下室,但是为了停放机动车,往往耗巨资大挖土方建多层地下室,而地下室是整幢建筑中最昂贵的部分,而建造同样面积的一层楼面只有一层地下室造价的几分之一。本发明提供一种规划建设,以最合理的方式综合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本发明以地面上高架路(桥)的高度作为城市规划的地面标高,城市主要道路都有上下两条(层),完全实现交通立交,自然地面道路可看作地下通道,减少了噪音污染。将城市快速路或主干道旁的建筑,甚至所有城市建筑在该标高下都规划为地下室(实际上还是在地面以上),这样,在地面上建造的1-2层可作为地下室使用。节约了大量的地下室建设资金。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立交 城市规划 建设 | ||
【主权项】:
一种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其特征是将建筑物的地面标高设定与附近高架路(桥)的标高大致相同,把该标高以下,实际地面以上的楼层划定为地下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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