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生活垃圾焚烧炉有效
申请号: | 201220090963.1 | 申请日: | 2012-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01481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24 |
发明(设计)人: | 郭荣先;雷凯;史鹏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秦皇岛环美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4 | 分类号: | F23G5/04;F23G5/46;F23G5/44 |
代理公司: | 秦皇岛市维信专利事务所 13102 | 代理人: | 戴辉 |
地址: | 066000 河北省秦***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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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生活垃圾焚烧炉,包括由炉墙和覆盖拱围成的由下至上形成的焚烧供热区、垂落焚烧区、烘干引燃区、烟气集热区的立式焚烧炉。本新型通过焚烧供热区,以燃煤作为助燃原料,利用燃烧炉排与垃圾同步运行,得到平稳的燃烧温度。另外,通过烘干引燃区,增加了高温烟气与垃圾物料逆向运动的接触时间,降低了含水量,提高焚烧炉的焚烧效率。由于采用垂落焚烧区,作用燃烧聚集的垃圾由上下落,便于垃圾的分散,垂落的过程中与高温烟气逆流运动得到充分的燃烧。此外,采用了烟气集热区,提高了高温烟气在炉顶内循环流动,保证高温烟气温度不低于850°C时,在炉顶内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 ||
搜索关键词: | 生活 垃圾 焚烧 | ||
【主权项】:
一种生活垃圾焚烧炉,其特征在于,包括由炉墙和覆盖拱围成的由下至上形成的焚烧供热区(A)、垂落焚烧区(B)、烘干引燃区(C)、烟气集热区D的立式焚烧炉;其中:焚烧供热区(A),包括煤斗(3),与燃烧室(1)连通,位于煤斗(3)下部有对应的焚烧炉排(2)水平引入燃烧室(1)内,该焚烧炉排(2)运行方向前端有一破渣机(6);和垂落焚烧区(B),具有一垂落燃烧室(7),与焚烧供热区的燃烧室(1)连通;和烘干引燃区(C),包括垃圾入料斗(10),对应其底部安装水平引入烘干引燃室(8)内的给料炉排(9),该烘干引燃室(8)与垂落焚烧区的垂落燃烧室(7)连通;和烟气集热区D,具有迷宫式的高温循环烟道(12),该高温循环烟道(12)有一个引出的烟气出口(14),和一个烟气入口(16),该烟气入口(16)与相连接的烘干引燃室(8)连通,并对应于其内的给料炉排(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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