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生丝的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89403.0 | 申请日: | 2012-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7074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16 |
发明(设计)人: | 李兵;沈卫德;洪法水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大学 |
主分类号: | A01K67/04 | 分类号: | A01K67/04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陶海锋 |
地址: | 215123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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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生丝的生产方法,选择中细纤度的四眠家蚕品种,饲养至5龄起蚕,其特征在于:对于5龄起蚕,通过控制给桑量进行饲养至上蔟结茧,生产出细纤度长丝长桑蚕丝,通过缫丝获得所需生丝;其中,控制给桑量的方法是:(1)确定5龄蚕每日的最大给桑量;(2)在5龄期,对春蚕给予每日最大给桑量的60%~70%,秋蚕给予每日最大给桑量的70~80%,进行控制给桑量饲养。本发明利用中细纤度的蚕品种,生产出了细纤度的桑蚕丝,进而获得了高强力的生丝,生丝强力较普通方式生产增加3.18~15.42%;同时可以节省桑叶的使用量,提高桑叶的利用率。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生丝 生产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生丝的生产方法,选择中细纤度的四眠家蚕品种,饲养至5龄起蚕,其特征在于:对于5龄起蚕,通过控制给桑量进行饲养至上蔟结茧,生产出细纤度长丝长桑蚕丝,通过缫丝获得所需生丝;其中,控制给桑量的方法是:(1)确定5龄蚕每日的最大给桑量:以24小时内桑叶一直有剩余为标准,统计同一品种家蚕在5龄期每日的给桑量,即为对应日的最大给桑量;(2) 在5龄期,对春蚕给予每日最大给桑量的60%~70%,秋蚕给予每日最大给桑量的70~80%,进行控制给桑量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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