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防治杞柳瘿蚊病虫害的啶虫脒复配杀虫剂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177674.X | 申请日: | 2012-05-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264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7 |
| 发明(设计)人: | 潘同春;潘同利;林华峰;姚俊;李守军;李传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华安达集团工艺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N65/46 | 分类号: | A01N65/46;A01N47/40;A01P7/04 |
| 代理公司: | 安徽合肥华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12 | 代理人: | 余成俊 |
| 地址: | 237400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防治杞柳瘿蚊病虫害的啶虫脒复配杀虫剂,其每100份中含有下列重量原料有效成份:吡虫啉4-6、苦皮藤9-11、狼毒根9-11、苦参9-11、莞花4-6、贯众4-6、印楝果4-6、花椒4-6、黄连4-6、川乌4-6、槟榔2-3、蛇床子2-3,芦荟2-3、牵牛子2-3、蜂房2-3、松针2-3、百部2-3、雷公藤2-3,每种中草药均以其水提物或有机溶剂的提取物作为原料,本发明的复配剂生产成本和原料来源广泛,具有高效、低毒,并且安全性高,环保的特点,不会产生抗药性,在防治杞柳瘿蚊病虫害有特效。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防治 杞柳 病虫害 啶虫脒复配 杀虫剂 | ||
【主权项】:
一种防治杞柳瘿蚊病虫害的啶虫脒复配杀虫剂,其特征在于:其每100份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制成:啶虫脒3‑5、苦皮藤9‑11、狼毒根9‑11、苦参9‑11、莞花4‑6、贯众4‑6、印楝果4‑6、花椒4‑6、黄连4‑6、川乌4‑6、槟榔2‑3、蛇床子2‑3,芦荟2‑3、牵牛子2‑3、蜂房2‑3、松针2‑3、百部2‑3、 雷公藤2‑3, 其中,每种中草药均经过水提或有机溶剂提取后以水提物或有机溶剂的提取物形式配入杀虫剂。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安徽华安达集团工艺品有限公司,未经安徽华安达集团工艺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210177674.X/,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SONOS快闪存储器及其制备方法和操作方法
- 下一篇:半导体集成电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