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抗流感病毒药物不应口服给药无效
申请号: | 201210116463.5 | 申请日: | 2012-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7050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19 |
发明(设计)人: | 余秀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余秀民 |
主分类号: | A61K9/12 | 分类号: | A61K9/12;A61K9/14;A61K9/20;A61K9/70;A61P31/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292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暂无信息 | 说明书: | 暂无信息 |
摘要: | 本发明的重点就是改变抗流感病毒药物的各种口服制剂,使之成为造用于口腔局部的各种制剂,口腔给药。因为抗流感病毒药物口服后在体内经过吸收、代谢、排泄和分布等运转过程,不但错过了对入侵流感病毒杀灭的时机,也由于药物在体内的损耗,导致随血流分布到病毒开始感染的集中地区上呼吸道极少,根本不起任何对抗作用。口服给药弊大于利。而口腔局部给药,相当直接把药物放进流感病毒的生活地区,使入侵的病毒突然遭到全部毁灭,口腔给药利大于弊。 | ||
搜索关键词: | 流感病毒 药物 口服 | ||
【主权项】:
所有现成的抗流感病毒药物的口服制剂要改变剂型和给药方法,其特征是先将主药做成适用于口腔局部的制剂,口腔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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