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29262.1 | 申请日: | 2012-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395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王立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黑龙江康元神经专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6/888 | 分类号: | A61K36/888;A61P25/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50020 黑龙***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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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目涉及的是一种一种治疗效果好,副作用小的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本发明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它由重量份为:青礞石10-40份、沉香20-70份、大黄10-40份、檀香25-50份、全蝎30-40份、木香5-8份、柴胡25-40份、羚羊角20-30份、人工牛黄10-20份、黄芩30-50份、石菖蒲20-30份、丹参20-30份、三七30-50份、赤芍30-40份的比例将各原料混合、萃取、提纯成粉末制成。本发明是我院多年临床经验方剂,在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又经三十年的临床实践,整理提高,由于疗效显著深受患者的欢迎。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精神分裂症 中药 制剂 | ||
【主权项】:
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其特征是:按照重量份为:青礞石10‑40份、沉香20‑70份、大黄10‑40份、檀香25‑50份、全蝎30‑40份、木香5‑8份、柴胡25‑40份、羚羊角20‑30份、人工牛黄10‑20份、黄芩30‑50份、石菖蒲20‑30份、丹参20‑30份、三七30‑50份、赤芍30‑40份的比例将各原料混合、萃取、提纯成粉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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