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不含铅、钡和砷的化合物的折射率高于1.53的水晶玻璃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52167.7 | 申请日: | 2011-09-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8932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03 |
发明(设计)人: | M·扎达;K·萨扎夫沃娃;J·科任斯基;J·瓦弗雷那 | 申请(专利权)人: | 普莱西奥萨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C3/097 | 分类号: | C03C3/097;C03C4/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谭邦会 |
地址: | 捷克共和国*** | 国省代码: | 捷克;C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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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水晶玻璃,其折射率高于1.53且具有高机械强度,不含任何含量的铅、钡和砷的化合物,并且保证最大的健康安全性,所述水晶玻璃按重量计包含:55-70%的SiO2、0.05-3.5%的Li2O、2-15%的Na2O、大于3%且小于5%或大于15%且小于19%的K2O、5-10%的CaO、大于1%且小于4%或大于7%且小于8%的ZnO、0.1-3.5%的B2O3、0.1-3.5%的Al2O3、0.1-3.5%的TiO2、小于3.5%的ZrO2、0.05-1.5%的Gd2O3、0.05-1%的P2O5、0.1-1%的Sb2O3。 | ||
搜索关键词: | 不含铅 化合物 折射率 高于 1.53 水晶玻璃 | ||
【主权项】:
水晶玻璃,其折射率高于1.53,不含任何含量的铅、钡和砷的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按重量计包含:55‑70% SiO2、0.05‑3.5% Li2O、2‑15% Na2O、大于3%且小于5%、或大于15%且小于19% K2O、5‑10% CaO、大于1%且小于4%、或大于7%且小于8% ZnO、0.1‑3.5% B2O3、0.1‑3.5% Al2O3、0.1‑3.5% TiO2、小于3.5% ZrO2、0.05‑1.5% Gd2O3、0.05‑1% P2O5、0.1‑1% Sb2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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