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画直线器有效
申请号: | 201120432047.7 | 申请日: | 2011-11-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785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15 |
发明(设计)人: | 张馨月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馨月 |
主分类号: | B43L13/00 | 分类号: | B43L1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202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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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画直线器,包括夹钳(1),固定于夹钳(1)一端的支架(2),以及固定于支架(2)下端的滚轮(3),且滚轮(3)的滚轴固定于支架(2)的下端,支架(2)与夹钳(1)所在平面呈15-45°角。本实用新型的画直线器,通过设计圆弧形状的夹钳,以及通过支架固定的滚轮,使用的时候可以将铅笔固定在夹钳内,此时滚轮、支架以及铅笔位于同一平面内,移动铅笔的时候,滚轮会随之滚动,而且铅笔划过的轨迹受到滚轮轨迹的制约,完成直线的绘制。将滚轮设置为双排,可以保证滚轮在滚动的过程中不会左右摆动,从而铅笔画出的直线不会弯曲。 | ||
搜索关键词: | 直线 | ||
【主权项】:
一种画直线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夹钳(1),固定于夹钳(1)一端的支架(2),以及固定于支架(2)下端的滚轮(3),且滚轮(3)的滚轴固定于支架(2)的下端,支架(2)与夹钳(1)所在平面呈15‑45°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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