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卡通形象留言管理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282599.4 | 申请日: | 2011-08-0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91690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8 |
| 发明(设计)人: | 李芳敏;王习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市研达动漫模型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3H3/28 | 分类号: | A63H3/28;G11C7/16 |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中正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31 | 代理人: | 刘林 |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的卡通形象留言管理器,包括下主体部,及设置在下主体部下方的电池盖,及设置在下主体部与电池盖之间的电池弹片,及设置在下主体部上方的中主体部,及设置在中主体部上方的上主体部;所述下主体部与上主体部之间设置有录音板、主板和录放按钮。由于所述下主体部与上主体部之间设置有录音板、主板和录放按钮,能够录制保存以及播放30秒的音频,可以增加该卡通形象留言管理器的功能,促进产品的销量。 | ||
| 搜索关键词: | 卡通 形象 留言 管理器 | ||
【主权项】:
一种卡通形象留言管理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下主体部,及设置在下主体部下方的电池盖,及设置在下主体部与电池盖之间的电池弹片,及设置在下主体部上方的中主体部,及设置在中主体部上方的上主体部;所述下主体部与上主体部之间设置有录音板、主板和录放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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