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微型电动葫芦的下限位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25437.X | 申请日: | 2011-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226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2 |
发明(设计)人: | 余万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温州华阳起重电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D1/56 | 分类号: | B66D1/56;B66D1/36 |
代理公司: |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 33233 | 代理人: | 王梨华;陈丽霞 |
地址: | 3254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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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的是一种起重机械设备,特别涉及并公开了一种微型电动葫芦的下限位装置,包括卷筒组件,所述的卷筒组件包括筒体和筒体两侧的左端板、右端板,所述的左端板上焊接左支承轴,左支承轴上开有轴线相互垂直的台阶孔及长槽孔,所述的台阶孔与筒体同轴,台阶孔内安装顶杆导向座,顶杆导向座内装有顶杆、顶杆弹簧,所述的筒体开有与长槽孔同轴线的通孔,推杆导向座装在通孔和长槽孔内,推杆导向座内装有推杆及推杆弹簧,顶杆顶在推杆上,限位开关与顶杆相接触。本实用新型的微型电动葫芦下限位装置通过顶杆、推杆与限位开关的配合来实现微型电动葫芦的下限位,结构简单、不损伤钢丝绳、能安全可靠地运行。 | ||
搜索关键词: | 微型 电动葫芦 限位 装置 | ||
【主权项】:
微型电动葫芦的下限位装置,包括卷筒组件(2),所述的卷筒组件(2)包括筒体(16)和筒体(16)两侧的左端板(15)、右端板(17),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左端板(15)上焊接左支承轴(20),左支承轴(20)上开有轴线相互垂直的台阶孔(21)及长槽孔(22),所述的台阶孔(21)与筒体(16)同轴,台阶孔(21)内安装顶杆导向座(8),顶杆导向座(8)内装有顶杆(9)、顶杆弹簧(7),所述的筒体(16)开有与长槽孔(22)同轴线的通孔(23),推杆导向座(4)装在通孔(23)和长槽孔(22)内,推杆导向座(4)内装有推杆(3)及推杆弹簧(5),顶杆(9)顶在推杆(3)上,限位开关(12)与顶杆(9)相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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