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气振式排痰机的呼吸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48349.4 | 申请日: | 2011-02-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5918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07 |
发明(设计)人: | 钟志;周正辉;韩少丹;钟旻;赵裕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熟柏宇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H1/00 | 分类号: | A61H1/00;A61M1/00 |
代理公司: | 常熟市常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32113 | 代理人: | 朱伟军 |
地址: | 215513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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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气振式排痰机的呼吸机构,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气振式排痰机包括具有机架的壳体、设在壳体内的气室、固定在气室底部或固定在机架上的动力机、与气室相通的用于向气室引入空气并且固定在机架上的引风机构、设在气室内的并且与动力机连接的鼓膜盘致动机构和与气室连接的用于将气室中的空气引至患者使用的通气管,特点是:呼吸机构包括一第一鼓膜盘和一第二鼓膜盘,第一、第二鼓膜盘彼此面对面地设置在所述气室上,并且均与所述的鼓膜盘致动机构连接。本技术方案由于将第一、第二鼓膜盘彼此面对面地设置在气室上,并且均与鼓膜盘致动机构连接,在鼓膜盘致动机构的工作下能使气室内的空气表现出犹如呼吸般的效应,获得理想的气体振荡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气振式排痰机 呼吸 机构 | ||
【主权项】:
一种气振式排痰机的呼吸机构,所述的气振式排痰机包括具有机架(11)的壳体(1)、设在壳体(1)内的气室(2)、固定在气室(2)底部或固定在所述机架(11)上的动力机(5)、与气室(2)相通的用于向气室(2)引入空气并且固定在机架(11)上的引风机构(6)、设在气室(2)内的并且与动力机(5)连接的鼓膜盘致动机构(7)和与气室(2)连接的用于将气室(2)中的空气引至患者使用的通气管(8),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呼吸机构包括一第一鼓膜盘(3)和一第二鼓膜盘(4),第一、第二鼓膜盘(3、4)彼此面对面地设置在所述气室(2)上,并且均与所述的鼓膜盘致动机构(7)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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