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激光眩目功能的图像监控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20040829.6 | 申请日: | 2011-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8606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1 |
发明(设计)人: | 曹阳;陈宏利;周宏明;朱国璋;程林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华之洋光电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33 |
代理公司: | 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2102 | 代理人: | 胡建平 |
地址: | 430223 湖北省武***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一种具有激光眩目功能的图像监控装置,涉及安防监控系统,它包括安装于待监控区域的摄像前端以及安装于监控人员所在地的显示器和电控设备,所述摄像前端包括云台以及安装在云台上的可见光CCD摄像机和红外热像仪,其特别之处在于:所述摄像前端还包括激光测距仪和激光眩目器,所述可见光CCD摄像机、红外热像仪、激光测距仪和激光眩目器的光轴相互平行。本实用新型采用了激光测距仪和激光眩目器,使得当有可疑人员侵犯目标区域时,通过激光测距仪能够测出可疑人员与摄像前端的距离,然后计算出既能使可疑人员短暂致盲又不会造成永久伤害所需的激光功率,通过激光眩目器发射激光令可疑人员暂时失明,达到吓阻的效果,为组织人员防卫和报警争取了时间。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激光 眩目 功能 图像 监控 装置 | ||
【主权项】:
一种具有激光眩目功能的图像监控装置,包括安装于待监控区域的摄像前端以及安装于监控人员所在地的显示器(7)和电控设备,所述摄像前端包括云台(8)以及安装在云台(8)上的可见光CCD摄像机(1)和红外热像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前端还包括激光测距仪(2)和激光眩目器(3),所述可见光CCD摄像机(1)、红外热像仪、激光测距仪(2)和激光眩目器(3)的光轴相互平行。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武汉华之洋光电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武汉华之洋光电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1120040829.6/,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