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花生植株因产施控化学控制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392090.X | 申请日: | 2011-12-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113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 发明(设计)人: | 王才斌;冯昊;郑亚萍;杨伟强;孙学武;吴正锋;孙奎香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花生研究所 |
| 主分类号: | A01G7/06 | 分类号: | A01G7/0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661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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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花生植株因产施控化学控制方法,步骤如下:(1)根据花生亩产不同产量水平确定化学控制起始时花生植株高度;(2)实施化学控制,次数选择三次,前两次间隔7~10天,最后一次是在植株高度达到临界高度时进行,如果达不到临界高度,不需进行第三次;(3)前两次化学控制用具有生长抑制功能的杀菌剂烯唑醇;(4)当植株高度达到临界高度时,喷施常规用量3/4的植物生长抑制剂。本发明根据不同产量水平确定花生的化控时间,并改一次化控为多次化控,做到既能保证花生产量,又可节约肥水等资源,实现经济高效和生态高效的同步发展。 | ||
| 搜索关键词: | 花生 植株 产施控 化学 控制 方法 | ||
【主权项】:
花生植株因产施控化学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如下:(1)根据花生亩产不同产量水平确定化学控制起始时花生植株高度;(2)实施化学控制,次数选择三次,前两次间隔7~10天,最后一次是在植株高度达到临界高度时进行,如果达不到临界高度,不需进行第三次;(3)前两次化学控制用具有抑制生长功能的杀菌剂烯唑醇;(4)当植株高度达到临界高度时,喷施常规用量3/4的植物生长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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