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以蚕沙为有机原料的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生产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110275010.2 | 申请日: | 2011-09-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323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02 |
发明(设计)人: | 石伟勇;陈晓萍;罗光恩;陈卿;颜军;何延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大学 |
主分类号: | C05G1/00 | 分类号: | C05G1/00;C05F17/00 |
代理公司: |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00 | 代理人: | 韩介梅 |
地址: | 310027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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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以蚕沙为有机原料的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生产方法。该方法采用以下的步骤:1)蚕沙发酵处理;2)复混肥其它原料的选择、配制和造粒;3)过筛包装。本发明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效果:1、此法加工成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成圆柱形颗粒状,商品外观好,深受经销商和农户的喜爱。2、该肥料既有无机肥的速效性,又有有机肥的长效性和蚕沙有机肥的活性生物物质刺激作物生长的特效性,从而更有利于作物吸收,增强作物的抗逆性、改善作物品质和改良土壤理化性状的作用。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蚕沙 有机 原料 无机 复混肥 生产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以蚕沙为有机原料的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生产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至少包括以下的步骤: 1)蚕沙发酵处理:蚕沙与微生物菌混合,搅拌均匀后进行堆肥发酵;发酵初始调节含水率为55%‑60%,C/N比为25‑30/1左右;实行翻堆通气,待温度升至60℃后翻堆,每隔24小时翻动一次;当堆体温度降至环境温度时,发酵基本完成,总共需时12‑16天,待用;2)复混肥其它原料的选择、配制和造粒:参照国家有机无机复混肥GB18877‑2002标准,确定蚕沙有机无机复混肥的主要技术指标为“有机质≥20%、N+P2O5+K2O≥15%”;按不同配方要求,将尿素、磷酸二氢钾和发酵好的蚕沙按一定比例混匀,在造粒机上进行造粒,得到颗粒蚕沙有机无机复混肥;3)过筛包装:将2)所得到的颗粒蚕沙有机无机复混肥进行过筛,筛去过细的粉末,然后进行计量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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