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消烟式火炬头无效
| 申请号: | 201110215955.5 | 申请日: | 2011-07-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974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8 |
| 发明(设计)人: | 赵亮;王东兵;李明宽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西亚乐士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3G7/06 | 分类号: | F23G7/06 |
| 代理公司: | 太原高欣科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4109 | 代理人: | 崔雪花 |
| 地址: | 030600***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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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自消烟式火炬头,属于石化天然气行业尾气处理的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自消烟式火炬头,能够在现场无法提供蒸汽时,使发烟的丁烷、戊烷、乙烯、丙烯等能无烟燃烧;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至少两个长明灯和至少两个高空点火器均与进气筒平行设置,所述进气筒的下端连接放空气管道,进气筒的上部设有均匀分布的多个一级分流管,所述每个一级分流管的上部又设有均匀分布的多个二级分流管,所述每个二级分流管的上端均设置有引射器,引射器为喇叭状,每个引射器上均安装有燃烧喷嘴,所述长明灯的燃烧口设置在燃烧喷嘴上方;本发明用于处理天然气尾气。 | ||
| 搜索关键词: | 消烟式 火炬 | ||
【主权项】:
自消烟式火炬头,其特征在于:包括进气筒(1)、长明灯(2)、高空点火器(3)、一级分流管(4)、二级分流管(5)、燃烧喷嘴(6)和引射器(7),至少两个长明灯(2)和至少两个高空点火器(3)均与进气筒(1)平行设置,所述进气筒(1)的下端连接放空气管道,进气筒(1)的上部设有均匀分布的多个一级分流管(4),所述每个一级分流管(4)的上部又设有均匀分布的多个二级分流管(5),所述每个二级分流管(5)的上端均设置有引射器(7),引射器(7)为喇叭状,每个引射器(7)上均安装有燃烧喷嘴(6),所述长明灯(2)的燃烧口设置在燃烧喷嘴(6)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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