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钢水脱氧改质剂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86862.7 | 申请日: | 2011-04-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21816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14 |
发明(设计)人: | 胡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C7/06 | 分类号: | C21C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 代理人: | 赵荣之 |
地址: | 400081 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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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钢水脱氧改质剂,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16~52%Al2O3和48~84%Al,余量为0~2.0%C、0~2.5%SiO2、0~0.03%P、0~0.05%S和0~0.5%H2O,本发明钢水脱氧改质剂,能降低钢水及其渣中氧含量,每1kg/t钢水脱氧改质剂可脱除约1.7ppm/t钢水中的氧;对钢水所带渣进行改质,促进钢水渣的去除效果,减少钢水中渣含量;净化钢质,提高钢水洁净度;改善钢水可浇性,可保证连浇炉数18炉以上不发生堵水口现象。 | ||
搜索关键词: | 钢水 脱氧 改质剂 | ||
【主权项】:
一种钢水脱氧改质剂,其特征在于: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16~52%Al2O3和48~84%Al,余量为0~2.0%C、0~2.5%SiO2、0~0.03%P、0~0.05%S和0~0.5%H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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