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洁肤液无效
| 申请号: | 201010583384.6 | 申请日: | 2010-12-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008418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4-13 |
| 发明(设计)人: | 胡役兰;兰晓霞;刘淑红;王俊虹;魏茂提;徐海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医学院 |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K8/92;A61Q19/10;A61K8/20;A61K8/34;A61K8/41;A61K8/42;A61K8/46 |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2201 | 代理人: | 陆艺 |
| 地址: | 300161 ***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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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洁肤液,按质量百分比由下述原料制成:月桂醇醚硫酸钠5%-20%,丙三醇2%-7%,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溴化胺2%-7%,氯化钠1%-3%,椰子油二乙醇酰胺2%-7%,薄荷油0.2%-0.4%,去离子水余量。本发明的洁肤液用后气味宜人,用后皮肤清爽、光滑,试验结果表明本发明的洁肤液抑菌效果较强,对大鼠破损、完整皮肤均无皮肤急性吸收毒性;本发明轻便易于携带,在使用本发明洁肤液后,仅需250ml的水就可以清洁全身的皮肤,节约用水。本发明的洁肤液可以适用于野外作业人员、在特殊环境下的部队官兵、医院中重伤病人员的皮肤洁净护理。 | ||
| 搜索关键词: | 洁肤 | ||
【主权项】:
一种洁肤液,其特征是按质量百分比由下述原料制成:月桂醇醚硫酸钠5%‑20%,丙三醇2%‑7%,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溴化胺2%‑7%,氯化钠1%‑3%,椰子油二乙醇酰胺2%‑7%,薄荷油0.2%‑0.4%,去离子水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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