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放大玻璃有效
| 申请号: | 200980144679.9 | 申请日: | 2009-10-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030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8 |
| 发明(设计)人: | 大原盛辉;近藤裕己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硝子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3C4/12 | 分类号: | C03C4/12;C03C3/062;C03C3/068;C03C3/095;C03C3/15;G02B6/00;G02B6/02;G02B6/12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冯雅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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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提供可以增加Yb3+的吸收的光放大玻璃。该玻璃是以下述氧化物为基准,以摩尔%表示,含有30-55%的Bi2O3,25-50%的SiO2和B2O3中的至少任一方或者合计为25-50%的SiO2和B2O3,12-27%的Al2O3和Ga2O3中的至少任一方或者合计为12-27%Al2O3和Ga2O3,0-4%的La2O3,0.1-4%的Yb2O3,实质上不含有Er2O3,用于1.0-1.2μm波长的光的放大的光放大玻璃。以所述光放大玻璃为芯部的光波导。 | ||
| 搜索关键词: | 放大 玻璃 | ||
【主权项】:
光放大玻璃,以下述氧化物为基准用摩尔%表示,含有30~55%的Bi2O3、25~50%的SiO2和B2O3中的至少任一方或者合计为25~50%的SiO2和B2O3、12~27%的Al2O3和Ga2O3中的至少任一方或者合计为12~27%的Al2O3和Ga2O3、0~4%的La2O3、0.1~4%的Yb2O3、实质上不含有Er2O3,并用于1.0~1.2μm的波长的光的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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