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捣固焦炉标准温度的确定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910113539.7 | 申请日: | 2009-11-25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7185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6-02 |
| 发明(设计)人: | 郝晋;苗钧;高青海;崔纪兴;陈伟刚;葛保国;吴金有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1K3/00 | 分类号: | G01K3/00;G01N25/20;C10B41/00 |
| 代理公司: | 乌鲁木齐新科联专利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65107 | 代理人: | 李振中 |
| 地址: | 830022 新疆维吾*** | 国省代码: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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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捣固焦炉标准温度的确定方法,该方法是以保证焦炭在其火落时刻至推焦时刻二者之间有1-1.5个小时的置时间,焦炭就已经成熟为依据,从而不断提高或降低焦炉标准温度,最终确定捣固焦炉的标准温度;其中:入炉煤的火落时刻是指焦煤发生火落现象的时刻,在对所说的火落现象进行判断时需要在焦炉炭化室上升管处安装用以观察焦炉内荒煤气颜色的观察孔,以便对火落现象进行判定,观察孔距离炉顶至少400毫米,该观察孔处向上倾斜设置着一根带有盖子的连接管。该方法操作步骤简单易行,能够准确地对焦炭成熟情况作出判断,从而进一步方便合理地确定捣固焦炉的加热标准温度。 | ||
| 搜索关键词: | 焦炉 标准 温度 确定 方法 | ||
【主权项】:
一种捣固焦炉标准温度的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是以保证焦炭在其火落时刻至推焦时刻二者之间有1-1.5个小时的置时间,焦炭就已经成熟为依据,如果置时间少于1小时,说明焦炉标准温度定低了;如果置时间长于1.5小时,说明焦炉标准温度定高了;以此,进行不断提高或降低焦炉标准温度,从而最终确定捣固焦炉的标准温度;其中:入炉煤的火落时刻是指焦煤发生火落现象的时刻,在对所说的火落现象进行判断时需要在焦炉炭化室上升管处安装用以观察焦炉内荒煤气颜色的观察孔,以便对火落现象进行判定,观察孔距离炉顶至少400毫米,该观察孔处向上倾斜设置着一根带有盖子的连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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