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方法以及基站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07600.X | 申请日: | 2009-02-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1613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26 |
发明(设计)人: | 高木由纪子;花木明人;林贵裕;川本润一郎;后藤喜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NTT都科摩 |
主分类号: | H04W72/04 | 分类号: | H04W72/04;H04W72/1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汪惠民 |
地址: | 日本国东京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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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增加能与基站通信的无线终端数量的无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方法以及基站。基站(100)具有:判定部(125),在从新的无线终端(10)重新接收到通信开始请求时,判定初始传送速度与已分配传送速度的合计是否超过最大接收传送速度;选择部(126),在初始传送速度与已分配传送速度的合计超过最大接收传送速度时,选择减少对象无线终端;调度部(120a),将传送速度减少数据(AG或RG)发送到减少对象无线终端。通过传送速度减少数据的发送,使初始传送速度与已分配传送速度的合计在最大接收传送速度以下。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通信 系统 方法 以及 基站 | ||
【主权项】:
1.一种无线通信系统,是第一无线终端通过增强专用物理数据信道将上行方向用户数据发送到基站、并且所述基站将用于控制所述上行方向用户数据的传送速度的传送速度控制数据发送到所述第一无线终端的无线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站具有:判定部,当从第二无线终端新接收到通信开始请求时,判定对所述第二无线终端最初分配的所述传送速度的初始传送速度与所述基站已分配的所述传送速度的已分配传送速度的合计是否超过了能由所述基站分配的最大接收传送速度;选择部,当所述初始传送速度与所述已分配传送速度的合计超过了所述最大接收传送速度时,从所述第一无线终端中,选择作为使所述传送速度减少的所述第一无线终端的减少对象无线终端;和基站侧发送部,将作为指示所述传送速度减少的所述传送速度控制数据的传送速度减少数据发送到所述减少对象无线终端,通过发送所述传送速度减少数据,使所述初始传送速度与所述已分配传送速度的合计在所述最大接收传送速度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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