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影视器材用铝型材构件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820235263.0 | 申请日: | 2008-12-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4435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1 |
发明(设计)人: | 肖平霞;尹东海;王东明;倪壮伟;田长鲜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S3/00 | 分类号: | F16S3/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052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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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影视器材用铝型材构件结构,包括左横杆(3)、右横杆(1)以及竖杆(2),竖杆(2)与左横杆(3)、右横杆(1)呈垂直状态,其特征在于左横杆(3)、右横杆(1)不处于同一直线上,且通过一条斜杆(4)的两端分别联接左横杆(3)和竖杆(2)的端头,右横杆(1)则与斜杆(4)的区间部位联接,由于通过一条斜杆(4)分别联接左横杆(3)和竖杆(2)的端头,右横杆(1)则与斜杆(4)的区间部位联接这样的技术措施,解决了现有技术存在的竖杆(2)与横杆垂直联接受力时容易折断的问题。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影视 器材 用铝型材 构件 结构 | ||
【主权项】:
1、一种影视器材用铝型材构件结构,包括左横杆(3)、右横杆(1)以及竖杆(2),竖杆(2)与左横杆(3)、右横杆(1)呈垂直状态,其特征在于左横杆(3)、右横杆(1)不处于同一直线上,且通过一条斜杆(4)的两端分别联接左横杆(3)和竖杆(2)的端头,右横杆(1)则与斜杆(4)的区间部位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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