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湿式尾气净化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820102930.8 | 申请日: | 2008-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263949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发明(设计)人: | 冯凭 | 申请(专利权)人: | 冯凭 |
主分类号: | B01D47/06 | 分类号: | B01D47/06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秀梅 |
地址: | 362000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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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湿式尾气净化装置,包括壳体、含污尾气导入管和洁净尾气排出管,其特征在于:壳体内设置有相互连通的气雾室和除雾室,气雾室包括一级气雾室和二级气雾室,含污尾气导入管与一级气雾室相连通,含污尾气导入管的内部设置有至少一个水膜喷头,洁净尾气排出管与除雾室相连通,一级气雾室和除雾室底部分别设置有漏斗形水池,一级气雾室和二级气雾室之间从上到下依次设置有喷淋装置、造雾滤网和锯齿形板,除雾室顶部设置有喷淋装置,喷淋装置下方设置有多层锯齿形板,上述的尾气净化装置结构简单、除尘效果好,适用于建筑陶瓷、高压电瓷、冶金材料等行业中的喷雾干燥塔和冲天炉等设备的尾气净化。 | ||
搜索关键词: | 尾气 净化 装置 | ||
【主权项】:
1、湿式尾气净化装置,包括壳体、含污尾气导入管和洁净尾气排出管,其特征在于:壳体内设置有通过气雾混合通道相互连通的气雾室和除雾室,气雾室包括一级气雾室和二级气雾室,含污尾气导入管与一级气雾室相连通,含污尾气导入管的内部设置有至少一个水膜喷头,洁净尾气排出管与除雾室相连通,一级气雾室和除雾室底部分别设置有漏斗形水池,一级气雾室和二级气雾室之间从上到下依次设置有喷淋装置、造雾滤网和锯齿形板,除雾室顶部设置有喷淋装置,喷淋装置下方设置有多层锯齿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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