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眉型设计定位仪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820029519.2 申请日: 2008-06-25
公开(公告)号: CN201238718Y 公开(公告)日: 2009-05-20
发明(设计)人: 于美文 申请(专利权)人: 于美文
主分类号: A45D44/00 分类号: A45D44/00
代理公司: 兰州中科华西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李艳华
地址: 810000青海省西宁*** 国省代码: 青海;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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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眉型设计定位仪,包括与人头部眼眶部位相适配的弧形架体;所述架体两侧分别设有一把手;所述架体上设置有2~3cm宽的通槽I,并在通槽I的上下两边分别设有横向刻度,该横向刻度以设在架体中心位置的中位标为对称;所述架体上中位标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可左右活动的纵向刻度标尺;所述架体上方对应中位标的位置设有小齿轮,该小齿轮与左右两边连接所述纵向刻度标尺的横向齿条同时啮合;所述架体对应中位标的下部设置有鼻梁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纵向刻度标尺中间设有通槽II,且通槽II上下两端标尺的中心设有红色纵向定位线;所述通槽II上分别设有可移动定位件。本实用新型使用方便、定位精确,可用于各种眉型的设计。
搜索关键词: 设计 定位
【主权项】:
1、一种眉型设计定位仪,包括与人头部眼眶部位相适配的弧形架体(1);所述架体(1)两侧分别设有一把手(11);所述架体(1)上设置有2~3cm宽的通槽I(2),并在通槽I(2)的上下两边分别设有横向刻度,该横向刻度以设在架体(1)中心位置的中位标(3)为对称;所述架体(1)上中位标(3)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可左右活动的纵向刻度标尺(4、4′),且左右纵向刻度标尺(4、4′)以所述中位标(3)为对称;所述架体(1)上方对应中位标(3)的位置设有小齿轮(5),该小齿轮(5)与左右两边连接所述纵向刻度标尺(4、4′)的横向齿条(6、6′)同时啮合;所述架体(1)对应中位标(3)的下部设置有鼻梁固定架(7),其特征在于:所述纵向刻度标尺(4、4′)中间设有通槽II(8、8′),且通槽II(8、8′)上下两端标尺(4、4′)的中心设有红色纵向定位线(10);所述通槽II(8、8′)上分别设有可移动定位件(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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