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69021.3 | 申请日: | 2008-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1179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22 |
发明(设计)人: | 杨桂林;展雪芹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州益铭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61K36/8905 | 分类号: | A61K36/8905;A61P25/18 |
代理公司: | 贵阳中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忠俊 |
地址: | 550005贵州省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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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是由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料制成:当归6~12,白芍药8~12,柴胡6~10,白茯苓6~10,藿香6~12,生甘草5~10,青皮2~5,龙胆草2~5,全栝楼4~8,香附子6~10,伸筋草8~12,含羞草8~12,生大黄4~7,可以制备成口服液,或丸剂,或胶囊剂,病人经过医生使用本发明的中药制剂结合病人病情加减量配合药物治疗其有效率98%,复发率8%,治愈率达85%,由于本发明为纯中药制剂无毒副作用,药物价格较低,大大降低患者经济负担,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精神分裂症 中药 制剂 | ||
【主权项】:
1、一种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中药制剂,其特征是由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料制成:当归 6~12 白芍药 8~12 柴胡 6~10 白茯苓 6~10 藿香 6~12生甘草 5~10 青皮 2~5 龙胆草 2~5 全栝楼 4~8 香附子 6~10伸筋草 8~12 含羞草 8~12 生大黄 4~7 水 1600~1800;配制方法:按上述比例将上述药物配好,然后加水1600~1800份,加热温度150~170℃,煎煮两次,第一次40分钟,加水量二分之一,过滤,然后药物加入为水量二分之一,加热温度160~170℃,煎煮第二次40分钟,过滤,合并药液,浓缩为400~500份,分装药瓶中,制成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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