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广告计费方法、广告主站点、广告发布平台和广告平台无效
申请号: | 200810066160.0 | 申请日: | 2008-03-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8295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15 |
发明(设计)人: | 马必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时代赢客网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H04L29/0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伟刚 |
地址: | 518000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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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广告发布,针对现有“点击付费”方法中仍然存在相当比例的广告费被浪费的缺陷,提供一种广告计费方法、广告主站点、广告发布平台和广告平台。互联网广告计费方法包括S1、接收广告主站点访问请求;S2、对包含广告发布平台标记的广告主站点访问请求计费。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广告主站点、广告发布平台和广告平台。实施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在“点击付费”的基础上,本方案进一步通过判断用户是否到达广告主站点来决定是否对广告进行计费,因此不但可以实现广告目标用户的精确定位,还能使广告主投入的每一份广告费都得到最为充分的利用,从而将广告投入中的浪费降至最低。 | ||
搜索关键词: | 广告 计费 方法 站点 发布 平台 | ||
【主权项】:
1、一种广告计费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S1、接收广告主站点访问请求;S2、对包含广告发布平台标记的广告主站点访问请求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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