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直播视频广告管理系统中插播广告的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0810033518.X | 申请日: | 2008-02-0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053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8-12 |
| 发明(设计)人: | 高祺;张维澜;袁舜彦;张琦;李叶涵;杨磊万;太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东方宽频传播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262 | 分类号: | H04N5/262;H04N5/268;H04N7/24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美强 |
| 地址: | 200041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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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直播视频广告管理系统中插播广告的方法,是通过以下步骤实现的:(1)节目单初始化;(2)节目单控制;(3)流编码及传输;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可以实现广告内容与直播视频内容进行“无缝”切换。 | ||
| 搜索关键词: | 直播 视频 广告 管理 系统 插播 方法 | ||
【主权项】:
1. 一种直播视频广告管理系统中插播广告的方法,是通过以下步骤实现的:(1). 节目单初始化;(2). 节目单控制;(3). 流编码及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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