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煤灰的处理方法及处理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0780049528.6 | 申请日: | 2007-11-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8357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8 |
| 发明(设计)人: | 中村朋道;近藤尚;斋藤绅一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太平洋水泥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C04B7/38 | 分类号: | C04B7/38;B09B5/00;C04B7/44 |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史雁鸣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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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煤灰的处理方法及处理装置,将水泥窑排气中的水银浓度减低,同时,有效地利用煤灰。将火力发电厂等产生的煤灰接收至水泥制造设备,将所接收的煤灰分离为灰分及未燃碳;在水泥制造设备中利用已分离的灰分作为水泥原料;与该水泥制造设备的水泥窑的排气中的水银浓度相应地在该水泥制造设备中利用已分离的未燃碳。当水泥制造设备的水泥窑的排气中水银浓度高时,将煤灰中水银偏聚的未燃碳不投入于水泥制造设备中,而在该水泥制造设备以外的设备中处理,亦可调整投入于水泥制造设备的未燃碳的量。从已分离的未燃碳分离水银,将分离水银后的未燃碳可在水泥制造设备中作为燃料利用。 | ||
| 搜索关键词: | 煤灰 处理 方法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煤灰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骤:将煤灰接收至水泥制造设备;将所接收的煤灰分离为灰分及未燃碳;将分离后的灰分在该水泥制造设备中作为水泥原料利用;与该水泥制造设备的水泥窑的排气中的水银浓度相应地在该水泥制造设备中利用已分离的未燃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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