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带数字视频摄像头的电视在家庭保安中的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0780018963.2 | 申请日: | 2007-05-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481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0 |
发明(设计)人: | 徐宁;李商根;金永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8B13/193 | 分类号: | G08B13/193;H04N7/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钱大勇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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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将数字电视与数字视频摄像头和控制器单元组合在一起的系统和方法,用于将数字视频摄像头与数字电视机一起使用作为家庭保安系统,其允许陌生人检测、火灾检测、运动检测等。检测结果被用于做诸如显示或记录一些场景的进一步决定。 | ||
搜索关键词: | 数字视频 摄像头 电视 家庭 保安 中的 应用 | ||
【主权项】:
1. 一种保安和监视系统,包括:A/V设备,包括电视显示器和一个或多个数字视频摄像头;以及控制器模块,基于来自每个摄像头的视频信号执行事件检测,并且相应地控制A/V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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