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摩托车方向把管无效
申请号: | 200720188544.0 | 申请日: | 2007-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5475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1-26 |
发明(设计)人: | 杜礼超;杨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K21/12 | 分类号: | B62K21/12 |
代理公司: | 重庆市前沿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云 |
地址: | 400037重***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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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摩托车方向把管,由安装部分、支撑部分和把手部分构成,把手部分的中心线与安装部分的中心线在垂直方向的夹角呈锐角α,α为2度~7度,把手部分的中心线与安装部分的中心线在水平方向的夹角呈锐角β,β为1度~10度;所述把手部分中心线的最高点与安装部分中心线的高度差为L,L在60毫米~150毫米之间。本实用新型降低了纵向高度,使得方向把管的操作重心下降,提高了行驶时的稳定性,而且,减少把手部分的中心线与安装部分中心线的弯曲角度,增加了人对方向把管的操控性;并且,较改进前本实用新型更节约材料和涂装费用。 | ||
搜索关键词: | 摩托车 方向 | ||
【主权项】:
1.一种摩托车方向把管,包括安装部分(1)、支撑部分(3)和把手部分(2),安装部分(1)位于方向把管的中部,该安装部分(1)的两端沿相反方向向外延伸,由该延伸部分向上弯曲形成所述支撑部分(3),该支撑部分(3)的上段向外弯曲后,再绕弯曲点向后弯折形成两对称的所述把手部分(2),该把手部分(2)的外端高度低于内端高度,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部分(2)的中心线与安装部分(1)的中心线在垂直方向的夹角呈锐角α,α为2度~7度,把手部分(2)的中心线与安装部分(1)的中心线在水平方向的夹角呈锐角β,β为1度~10度;所述把手部分(2)中心线的最高点与安装部分(1)中心线的高度差为L,L在60毫米~150毫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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