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提醒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69587.7 | 申请日: | 2007-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3915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19 |
发明(设计)人: | 陶靓怡;马元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民办双翼学校 |
主分类号: | H04B5/00 | 分类号: | H04B5/00;A45D8/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宋羽 |
地址: | 201300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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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提醒装置,以对艺人的表演进行提醒。该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无线发射话筒和设置在使用者头发上的发夹,发夹上设有一接收无线发射话筒声音的无线接收耳机。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随时对艺人进行提醒,以利于演出的进行。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提醒 装置 | ||
【主权项】:
1.一种提醒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无线发射话筒和设置在使用者头发上的发夹,发夹上设有一接收无线发射话筒声音的无线接收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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