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线通信系统和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音/视频接收设备无效
| 申请号: | 200720026124.2 | 申请日: | 2007-08-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66887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28 |
| 发明(设计)人: | 龚连发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44 | 分类号: | H04N5/44;H04N7/24;H04B1/38 |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邵新华 |
| 地址: | 266100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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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包括不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与一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软件狗相连接并设置有驱动所述软件狗的驱动程序,通过所述的软件狗以无线通信的方式与其它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媒体设备进行信号的无线传输。将其应用于目前的电视机、机顶盒等音/视频接收设备中,可使其具有无线通信功能,从而方便地实现与其它无线通信设备之间的无线传输,有效解决了有线传输所带来的接线复杂、使用不便的问题,满足了现代家居的简约化设计要求,使人们的日常生活得以改善。 |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通信 系统 具有 功能 视频 接收 设备 | ||
【主权项】:
1.一种无线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不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与一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软件狗相连接并设置有驱动所述软件狗的驱动程序,通过所述的软件狗以无线通信的方式与其它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媒体设备进行信号的无线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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