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祛斑药物无效
| 申请号: | 200710179871.4 | 申请日: | 2007-12-1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4916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7 |
| 发明(设计)人: | 冯彩琴 | 申请(专利权)人: | 冯彩琴 |
| 主分类号: | A61K36/739 | 分类号: | A61K36/739;A61K36/484;A61K9/06;A61P17/00;A61K33/00;A61K31/416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海智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永珠 |
| 地址: | 310000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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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本发明属于医药领域,提供一种祛斑药物,由内服药及外用药两部分组成,所述内用药是由下述重量份数的原料制备而成:桃仁3~5;红花3~5;地榆7~9;川芎6~8;大枣4~6;甘草7~9;丁香3~5;所述外用药是由下述重量份数的原料配制及软化而成的膏剂:剥脱剂6~10;二氧化钛2~6;钾硝唑1~3;油溶性甘草提取物1~3。本发明提供的祛斑药物,其内外兼治、使用方便、无毒副作用、祛斑效果好,特别是针对真皮斑、雀斑、黄褐斑的治疗效果更佳,治愈率达100%、永不反弹,轻患者一个月左右即可治愈,重度患者六个月左右可治愈。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祛斑 药物 | ||
【主权项】:
1.一种祛斑药物,其特征在于,由内服药及外用药两部分组成,所述内用药是由包括下述重量份数的原料制备而成:桃仁 3~5;红花 3~5;地榆 7~9;川芎 6~8;大枣 4~6;甘草 7~9;丁香 3~5;所述外用药是由包括下述重量份数的原料配制及软化而成的膏剂:剥脱剂 6~10;二氧化钛 2~6;钾硝唑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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