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大型动物焚烧炉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92653.8 | 申请日: | 2006-08-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40838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8-29 |
发明(设计)人: | 张鸿有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宝胜 |
主分类号: | F23G1/00 | 分类号: | F23G1/00 |
代理公司: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钱万传 |
地址: | 110101辽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一种大型动物焚烧炉属于焚烧炉制造行业,具体说是焚烧牛、马类牲畜等大型动物的一种设备。针对传统办法处理疫情大型动物尸体,存在着病菌无法彻底根除、污染环境等难题,研制了一种新设备,它是由炉体、炉门、燃烧室各部分构成,其特征是燃烧室设有主、副、再燃烧室,燃烧器为5-7个,主燃烧室内的燃烧器的中心线均位于同一个水平面上,且侧炉壁上的燃烧器的中心线错位安装;燃烧室的容积应以大型动物长、宽、高的尺寸为基准,在前后两端长度方向,应分别再加长300-400mm,两侧宽度分别再加宽150-200mm,高度再加高500-700mm。可在大型动物发生疫情时,广泛应用。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大型 动物 焚烧 | ||
【主权项】:
1.一种大型动物焚烧炉是由燃烧室、烟道、燃烧器、炉门、耐火材料和保温材料各部分构成,其特征是:a)燃烧室设有主燃烧室(5),主燃烧室下部设有炉排(9),炉排(9)下部为副燃烧室(5′),骨灰托板设在副燃烧室(5′)的底部;b)主燃烧室(5)设有燃烧器(4、4′、4″),且各燃烧器中心线均位于同一水平面上,主燃烧室两侧的燃烧器(4′、4″)的中心线应相对错位安装,副燃烧室(5′)和设在烟道(1)内的再燃烧室(5″)均分别设有燃烧器(13、14);c)主燃烧室(5)操作端的相对端的炉壁上设有炉门(8),炉门(8)配备有焚烧动物尸体运送车;d)主燃烧室(5)、炉排(9)下部和连接排空烟囱的烟道,均设有烟气通道(7、2、10),连接烟囱的烟道设有烟道闸板(11)。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宝胜,未经李宝胜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620092653.8/,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