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气化-等离子体无害化废物处理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69301.0 | 申请日: | 2006-02-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45491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9-12 |
发明(设计)人: | 赵龙章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龙章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分类号: | B09B3/00;B09B5/00 |
代理公司: | 安徽合肥大夏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汪敦詠 |
地址: | 230001安徽省合肥***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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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无害化处理废物的系统,确切地说是一种气化-等离子体无害化废物处理系统,主要由进料装置(2)、气化系统(3)、燃气净化系统(4)、等离子体无氧裂解系统(8)和尾气处理系统(7)组成,其中气化系统(3)包括炉本体、炉渣排出机构和燃气排出装置,炉本体为一密封的容器,主体材料有外壳和隔热部分组成,隔热材料可由水套或耐热材料等组成,尾气处理系统(7)可采用静电吸附、喷淋除尘或布袋收集的形式。本实用新型是利用气化设备成本和运行成本低并可获得减量化、资源化的特点进行废物前道处理,其排放物再进行等离子无氧裂解处理,两者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大处理量、资源化利用、低运行成本和无害化排放效果。 | ||
搜索关键词: | 气化 等离子体 无害化 废物 处理 系统 | ||
【主权项】:
1.一种气化-等离子体无害化废物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进料装置(2)、气化系统(3)、燃气净化系统(4)、等离子体无氧裂解系统(8)和尾气处理系统(7),其中气化系统(3)包括炉本体、炉渣排出机构和燃气排出装置,炉本体为一密封的容器,主体材料有外壳和隔热部分组成,隔热材料可由水套或耐热材料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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