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消烟除尘焦炭锅炉无效
申请号: | 200620035283.4 | 申请日: | 2006-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40823Y | 公开(公告)日: | 2007-08-29 |
发明(设计)人: | 潘志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潘志明 |
主分类号: | F22B13/00 | 分类号: | F22B13/00 |
代理公司: | 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新 |
地址: | 614801四川***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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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消烟除尘焦炭锅炉,它主要由炉座和安装于炉座的炉胆体构成,炉胆体内壁腔室内安装有鳍片管分隔内壁腔室为燃烧室和烟室,装置于炉胆体容水室内的烟火管的两端分别连通于燃烧室和烟室,主要结构特点是:综合了燃煤锅炉和燃油、燃气锅炉的结构特性,采用鳍片管、烟火管和烟室构成独特的“S”形烟道设计,使烟气形成转折变速的流程实现二次消烟除尘的目的,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生产运行成本低、运行安全可靠、热效率高,具有极好的消烟除尘效果,无需专门配置消烟除尘设备,即可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类地区烟气排放的环保标准,特别适合在环保要求较高的旅游景区和创建卫生城市的地区安装使用。 | ||
搜索关键词: | 除尘 焦炭 锅炉 | ||
【主权项】:
1.一种消烟除尘焦炭锅炉,它主要由炉座(2)和安装于炉座(2)的炉胆体(6)构成,其特征在于:在炉胆体(6)的内壁腔室内安装有鳍片管(5、19)分隔内壁腔室为燃烧室(1)和烟室(8),装置于炉胆体(6)的容水室(9)内的烟火管(4)两端分别连通于燃烧室(1)和烟室(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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