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卫星电视意识形态控制权归还给各国自己管理方法和系统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610157629.2 申请日: 2006-12-15
公开(公告)号: CN101202898A 公开(公告)日: 2008-06-18
发明(设计)人: 黄金富 申请(专利权)人: 黄金富
主分类号: H04N7/20 分类号: H04N7/20;H04N7/167;H04N7/16;H04N5/76
代理公司: 暂无信息 代理人: 暂无信息
地址: 100032北京市西*** 国省代码: 北京;11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一种卫星电视的意识形态控制权归还给各国政府自己管理的系统和方法,所述系统包括有卫星电视接收器、国家意识形态控制中心、电视台、卫星控制中心、卫星、通讯网络、电视机、密码等,其中,国家意识形态控制中心将每一卫星电视节目加密用的加密码传送给卫星控制中心将电视节目加密,以及,将每一电视节目解密用的解密码传送给卫星电视接收器将所接收到的电视节目解密播放给用户看。本发明的优点是各国可通过国家意识形态控制中心监察各卫星电视节目,根据节目内容而决定是否向国民的卫星电视接收器发出解密码,从而控制在本国播放的所有卫星电视节目,使国民只看到国家允许播放的节目,将卫星电视节目广播的意识形态控制权,归还到本国政府手里。
搜索关键词: 卫星电视 意识形态 控制权 还给 各国 自己 管理 方法 系统
【主权项】:
1.一种卫星电视的意识形态控制权归还给各国政府自己管理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有卫星电视接收器(1)、国家意识形态控制中心(2)、电视台(3)、卫星控制中心(4)、卫星(5)、通讯网络(6)、电视机(7)、密码(8),其中,卫星电视接收器(1)主要用于接收卫星(5)的已加密节目数据流(902)信号和国家意识形态控制中心(2)所发出的解密码(802),使用所述解密码(802)将所述已加密节目数据流(902)信号解码还原出电视节目数据流(901),国家意识形态控制中心(2)主要用于管理各电视台(3)的不同频道的电视节目数据流的加密和解密,卫星控制中心(4)是一般的卫星地面控制中心,主要用于将从电视台(3)所传送来的电视节目数据流(901),使用加密码(801)将所述电视节目数据流(901)加密成为已加密节目数据流(902),然后将所述的已加密节目数据流(902)通过卫星(5)传送给卫星电视接收器(1),卫星(5)是用于电视广播的人造卫星,主要用于接收卫星控制中心(4)所发出的信号,然后以广播方式传送回地面上的卫星电视接收器(1),通讯网络(6)是一般的寻呼机网络,包括寻呼台和寻呼信号发射机等设备,密码(8)包括加密码(801)和解密码(802),其中,加密码(801)和解密码(802)是用于加密和解密电视节目数据流的密码。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黄金富,未经黄金富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ent/200610157629.2/,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专利文献下载

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3、专利数据每周两次同步更新,支持Adobe PDF格式;

4、内容包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流程工艺图技术构造图

5、已全新升级为极速版,下载速度显著提升!欢迎使用!

请您登陆后,进行下载,点击【登陆】 【注册】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