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信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54702.3 | 申请日: | 2006-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1832566A | 公开(公告)日: | 2006-09-13 |
发明(设计)人: | 木村和伸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4N7/14 | 分类号: | H04N7/14;H04N7/16;H04M1/00;H04M11/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邵亚丽;李晓舒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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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通信终端,一个通信终端与其它的通信终端之间,可以共享所述一个通信终端接受的广播内容或广播利用限制信息等关于广播数据的信息。通信终端的移动终端(101)中,广播数据接受单元(201)接受广播数据,该广播数据附带有限制广播数据利用的利用限制信息,内容管理单元(210),根据所述利用限制信息,管理可否向其它通信终端转发所述广播数据,内容发送单元(221),按照所述内容管理单元(210)的管理,将所述广播数据发送给其它通信终端。 | ||
搜索关键词: | 通信 终端 | ||
【主权项】:
1.一种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广播数据接受单元,用于接受广播数据,该广播数据附带有定义关于广播数据利用限制的利用限制信息;内容管理单元,根据所述利用限制信息,管理可否向其它的通信终端转发所述广播数据;发送单元,按照所述内容管理单元的管理,将所述广播数据发送给其它通信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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